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20-04-25 浏览次数 :1257 次
贵 州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
关于立即开展2019 年贵州省房屋建筑和
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市场监督
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
各市(州)住房城乡建设局、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,贵州建 工集团有限公司、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 程局有限公司、七冶建设有限公司,各相关单位: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了两起建筑施工安全一般事故,为进一步 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,落实质量安全责任, 规范建筑市场行为,确保工程质量安全,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。 按照《2019 年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市场 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我厅与贵州省应急厅联合开展 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、扬尘治理、施工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和 回头看巡查。
现将有关通知如下: 一、督查范围 全省九市(州)和贵安新区,每个市州抽查不少于3 各县(区、 市),重点抽查2018 年和2019 年发生事故所在县(区、市)项目, 每个县不少于2 个;贵安新区抽查不少于3 个项目。 二、检查时间 6 月12 日至21 日(具体时间由各小组长定) 三、检查对象及内容 — 2 — (一)检查范围及对象 检查范围为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。在建房屋建 筑中以公共建筑工程和超高层建筑为主,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居 工程、棚户区改造工程为主;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地下 综合管廊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。检查对象为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责 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。
(二)检查内容 1、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; 2、工程质量、安全标准化推进情况; 3、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; 4、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; 5、在建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; 6、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,重点检查企业和项目专项治理技 术措施落实、工程质量投诉处理、各地责任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等; 7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,重点检查深基坑、建筑起 重机械、高大模板及脚手架、装配式建筑结构吊装等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实施情况; 8、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,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 主体责任落实情况,确保车辆出场冲洗,裸土覆盖、道路硬化, 环境绿化,降尘处理设备正常使用; 9、在建工程施工消防安全,特别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隐 患排查; 10、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情况。 — 3 — 检查内容用表按《2019 年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质量安全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》的表格使用。
四、检查组组成 组 长:杨跃光 省住建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 叶文邦 省应急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 第一组:负责检查贵阳市、贵安新区 组 长:周平忠 住建厅建筑业处负责人 组 长:廖小明 应急厅综合协调处负责人 成 员:申文晓(联络员)及专家等 第二组:负责检查遵义市、仁怀市 组 长:蒲名品 住建厅建筑业处副处长 成 员:王 屹(联络员)及专家等 第三组:负责检查毕节市、威宁县 组 长:杨匀萍 住建厅建筑业处安全生产负责人 副组长:唐高林 应急厅综合协调处主任科员 成 员:王 巍(联络员)王敬及专家等 第四组:负责检查六盘水市、黔西南 组 长:朱仲雄 住建厅建筑业处副调研员 成 员:杨诗荣(联络员)及专家等 第五组:负责检查黔南州、黔东南 组 长:谢文辉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组 员:李 毅(联络员)殷强及专家等 第六组:负责检查安顺市、铜仁市 — 4 — 组 长:谢雪梅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总工 组 员:宋小平(联络员)、刘永强及专家等 五、工作要求 (一)各市(州)要按照《2019 年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》要求,做好自 查自纠。 (二)各检查组按照检查要求做好督查和指导,对违反法律 法规的,要下发整改通知书,各地主管部门要督促整改到位。 (三)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,禁止超标准接待和 安排其他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。 (四)督查组督查结束后,将检查情况向当地主管部门反馈, 做好迎检。
(五)本次检查结束,一周内应当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并全省 通报,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、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按要求提 出处理意见,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整改。同时将书面督查报告及 整改回复资料于督查结束后15 日内报厅建筑业管理处。
联系人: 杨 勇 : 联 系 电 话 ( 传 真 ): 0851-85360058 ; 电 子 邮 箱 : gzjzyaq@126.com。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 年6 月1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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